根据山东高速济潍高速项目办要求,对以下要求进行管控督促:
一、沥青拌合站必须设置木质纤维专用仓库,按批次堆放,库内做好防水、防潮、防晒、下垫上盖防护措施。
二、木质素纤维专用仓库内必须安装360度视频监控探头,采用有线和无线双网络系统,若出现视频不在线情况,已进场木质素纤维必须立即清场,对当日路面施工段落进行返工,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三、所有进场木质纤维材料厂家必须在批准入围范围内择优选择,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厂家,絮状、粒状木质纤维检测指标必须符合《沥青路面用纤维》(JT/T533-2020)中相关要求,以材料到场检测合格为准。
四、运输中应采取防潮、防雨、防晒、防污损等措施,应轻装轻卸、防止挤压,包装袋应完好无损。
五、严格执行木质纤维出、入库使用台账制度,台账必须明确材料进场日期、进场数量、材料检测结果、领用日期等信息。
六、材料入库时应由项目部和驻地办人员共同组织验收,同一原料、同一配方、同一规格的产品每批次产品应随货提供产品说明书、合格证、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报告。
七、木质纤维材料进场以批为单位,在不同包装袋、不同位置随机抽样后,混合、搅拌和四分法缩分得到两份样品,每份样品3kg,并采用塑料袋密封包装,并登记入库台账。要加强质量管理,及时督促不规格的行为,如发现不对的地方要及时改正,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。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要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