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3日,按总公司要求积极转发《关于居民住宅连续发生“小火亡人”事故情况的通知》,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及相关内容。
今年以来,全省共发生居民住宅火宅21396起,占火宅总数的29%,其中亡人火灾95起,造成92人死亡,占死亡人数的78%,特别是青岛即墨“7.7”,济南历下“10.25”两起较大亡人火灾,共造成7人死亡。各地发生多起居民住宅类“小火亡人”事故,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发现消除身边火灾隐患,谨防“小火亡人”火灾悲剧发生。
冬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。今年尤为特殊,受疫情防控影响,各地城乡居民居家时间较多,用火、用电、用气量大,家庭火灾风险增加。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类“小火亡人”事故多发,提醒我们消防安全,消除身边火灾隐患。我们要从自身做到以下几点:
1、及时清理居室、厨房、阳台、走道的可燃杂物,不要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、摆放废旧家具等。
2、注意防范家用电器故障引发的火灾,注意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。
3、注意燃气使用安全,定期检查燃气管线是否老化,不私自更改燃气管线,厨房用火不离人。
4、利用电、炉火、土炕取暖时,要与周边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,不在电取暖设备覆盖晾晒衣物。
5、随意丢弃烟头容易引发火灾,杜绝卧床吸烟。
6、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,引导教育孩子不要玩火。
7、要熟悉楼内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逃生路线,确保发生火灾快速安全逃生。如遇火灾,不可贪恋财物,迅速逃生。
8、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堆放的可燃杂物。
9、一旦发现火情应拨打“119”报警,及时扑救初起火灾。
通过学习,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,安全要放在首位,生命只有一次,平常加强学一些逃生和自救的常识,使自己和他人能避免和减少受到伤害,时刻把安全铭记在心。